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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花一级公路地下综合管廊及道路快捷化改造配套工程通信管线永迁入廊工程_广花一级公路地下综合管廊及道路快捷化改造配套工程通信管线永迁入廊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一至标段四) |
| 广花一级公路地下综合管廊及道路快捷化改造配套工程通信管线永迁入廊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二) |
| 广花一级公路地下综合管廊及道路快捷化改造配套工程通信管线永迁入廊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二) |
| 正常 |
| 2026-01-01 00:00:00 |
| 2026-01-05 00:00:00 |
| 2026-01-01 00:00:00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花一级公路地下综合管廊及道路快捷化改造配套工程通信管线永迁入廊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花一级公路地下综合管廊及道路快捷化改造配套工程通信管线永迁入廊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一至标段四) | |||||||||||||||||||||||
| 标段(包)名称 | 广花一级公路地下综合管廊及道路快捷化改造配套工程通信管线永迁入廊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二) | |||||||||||||||||||||||
| 公示名称 | 广花一级公路地下综合管廊及道路快捷化改造配套工程通信管线永迁入廊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二)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5年10月21日 10时30分 |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评审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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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 ****;**电信****公司 | 911********928997Y | 1 | 6202.239245(万元) | 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管线移交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 约180日历天,包括设计工期与施工工期,以实际进场及配合主体施工进度时间为准。 | 资格情况: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陈海跃 | 资质资格: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中****公司;******公司 | 914********938449T | 2 | 6236.905722(万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情况: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戴燕莉 | 资质资格: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公司;******设计院有限公司 | 914********196795W | 3 | 6232.696222(万元) | 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管线移交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 约180日历天,包括设计工期与施工工期,以实际进场及配合主体施工进度时间为准。 | 资格情况: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情况: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陈志文 | 资质资格: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业绩:完全响应,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异议受理部门 | **市****公司 | 联系地址 | **市**区**街44号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林工 | 联系电话 | 020-****6564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市****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6564 | |||||||||||||||||||||
| 联系地址 | **市**区**街44号二、三层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01月01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年01月05日00时00分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