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6-01-01 09:04 至 2026-01-16 09:04 | |||
| 行政区划 | **自治区-**地区-**县 | 地块面积(m2) | 2219.66 | |||
| 地块规划用途 | 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08H1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自治区**地区**县******局西侧 | |||
| 经度 | 79.811520 | 纬度 | 31.48294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10-10 至 2025-12-08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徐晓飞 | 单位联系电话 | 153****2315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徐晓飞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3****2315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琼次仁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8****9092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自治区**地区**县县城 | |||||
| 报告主要结论 | ****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地块位于**县托林镇******草原局西侧,该项目责任单位为****。项目地块总面积为2219.66m2(约3.33亩),地块中心位置经纬度坐标为E79°48′41.474″,N31°28′58.583 。经调查得知,地块裸岩石砾地、裸土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出版社用地,地块内未进行过工业活动,调查地块规划拟为公共管理****机关团体用地建设******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目前尚未施工。 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调查结果,并结合历史卫星影像资料,调查地块内历史上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本场地内土壤环境风险可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机关团体用地开发利用。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通过对相邻地块的调查走访,相****饭店、居民区、****社会保障局、超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电焊加工部、养生馆、干洗店、酒吧、洗浴中心、药房、****审计局、演艺中心、****中心、托林小区、健身中心、****研究中心、建筑公司、****公司、远航托运部、****公司、**县**、******草原局、札林养护段波林工区、酒店、****银行、****公司、中国人民保险、****派出所、****广场、****大队、******局、****气象局、****客运站、****中心、****法院等。历史上未曾建设过工业企业。因此,相邻地块历史和现状不存在污染源。因此,相邻地块历史和现状不存在污染源。 综上所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经过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调查方法,通过综合分析和污染识别,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符合建设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调查活动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机关团体用地地块开发利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