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医院内科大楼建设项目地块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6-01-01 09:17 至 2026-01-16 09:17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10893.06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医疗卫生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区普兴街道 | |||
| 经度 | 103.873731 | 纬度 | 30.418015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11-17 至 2025-12-15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王永东 | 单位联系电话 | 181****9546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王永东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1****9546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其他 | 土地使用权人 | ****医院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徐才伟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8****3053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区普兴街道西创大道1389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本次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地块为****医院内科大楼建设项目地块,地块位于**市**区普兴街道山河村四组,地块北至道路(滨河路,**道路(纵十路),南至****医院(徐家渡院区),****中心,占地面积约10893.06平方米,大地2000中心坐标103.873731°E,30.418015°N。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该地块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属于第一类用地。 根据历史影像、人员访谈,2015年之前地块内主要为农用地、居民区;2015年-2016年地块内居民全部搬迁,构筑物拆除,西侧**滨河路建设项目部,作为临时办公使用,地块内其余地方为空地;2016年-2020年地块东侧新增****医院(徐家渡院区)一期项目部,西侧为滨河路建设项目部,其余地方为空地;2020年-2023年地块内东侧板房主要作为核酸采样点、办公区、发热门诊、观察室、生活区使用,地块中部为篮球场,2020年地块西侧滨河路建设项目部板房#7拆除后作为废弃物资存放区使用,主要存放变电箱,2022年地块西侧滨河路建设项目部板房#2、#4拆除;2023年至今地块内主要为杂物间(杂物间部分空置、部门存放办公家具及杂物,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存放)、生活区、篮球场、停车区、废弃物资存放区(存放废弃桌椅柜子及废变电箱等一般固废,主要为木制品、铁制品,涉及的污染物主要为铁,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存放)、空地。根据现场踏勘,地块东侧主要为生活区、杂物间、废弃物资存放区、生活区、停车区,地块中部主要为篮球场、停车区,地块西侧主要为杂物间、停车区。根据对地块内项目部“三废”识别及污染物迁移分析,地块内项目部在使用过程中对地块造成的影响较小。现场踏勘地块内无可疑区域及对象,未见疑似污染痕迹,无异常气味。 本次调查地块现状及历史上未进行过工业活动;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工业废水泄漏事故,无危险废物倾倒、填埋等情况,不涉及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填埋等情况,历史上涉及一般固废堆放,主要为废弃桌椅、变电箱等,主要为木制品、铁制品,涉及的污染因子为铁,不含有毒有害物质,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危险废物存放,地块现状及历史上不涉及外来土壤进入。调查认为地块现状及历史使用情形对地块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根据对地块周边污染源进行“三废”识别及污染迁移分析结果显示,地块及周边地块在使用过程中对本地块的污染影响较低。现场踏勘未见疑似污染痕迹,地块土壤无明显异味。 地块快速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及表A.1的背景值和《**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2978-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VOCs无评价标准,本次快速检测不进行评价。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因此,调查认为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作为医疗卫生用地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