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发改投审〔2026〕1号
****改革局关于环五桂山乡村旅游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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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环五桂山乡村旅游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20﹞86号)、《****政府关于印发**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2019﹞8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城市环境,改善生态发展空间,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政府投资类)的通知》(中府函﹝2019﹞99号)规定和中府办处〔2025〕3212号批复,结合《环五桂山乡村旅游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估报告、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等审查意见,同意建设“环五桂山乡村旅游公路项目”,项目代码****,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五桂山街道、南朗街道。
三、项目建设内容:利用现有农村公路进行路面改造及两侧沿线绿化景观提升,包括左步一冲口村、白企村、**村、桂南村共四条乡村旅游公路,总长为29.75公里;翠山公路沿线绿化景观提升,不包括翠山公路道路设施改造,总长为8.9公里;**一个乡村旅游驿站,占地面积约4802.5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为:
1.左步-冲口环线总长为15公里,既有道路提升段长度13.15公里,**段长度1.85公里。环线位于南朗街道,起点位于从左步村西北角接南冲路向南布线沿逆时针环左步村和涌口村布线,经过红边山、瓦窑坑山、****水库、正坑山、烟管顶山、南冲正街、冲口村路、南冲路等位置,最终返回起点。
2.桂南村环线总长为2.53公里,为既有道路提升。起点位于桂****学校南侧村道,沿东坑溪**布线至粤山泉西侧接回现状村道后终点接翠山公路。
3.**村环线总长6.61公里,为既有道路提升。起点接龙塘工业大道与城桂公路平**,沿龙塘工业大道、**村绿道,终点沿**村村道至仙踪龙园及城桂公路。
4.白企村环线总长5.61公里,为既有道路提升。起点南朗快线与西村大道交汇处,由东往西沿西村大道布线,至南合路、余屋村,终点接至南朗快线与南合路交汇处。
5.翠山公路全线总长为8.9公里,拟对翠山公路两侧护栏进行翻新、沿线绿化景观进行提升。线路起点桂南路,终点翠亨大道。
6.乡村旅游驿站用地面积约4802.50平方米,****服务区占地面积为1740平方米,停车区占地面积为200平方米,休闲景观区占地面积为2862.5平方米。乡村旅游驿站总建筑面积为2420平方米,其中室内面积为940平方米,架空层面积为1480平方米。****服务中心、卫生间、图书馆、观稻休憩室、主体餐吧、休息室。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建设、搭建、装修办公用房;不得超标准建设、装修;不得建设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四、项目总投资额9610.13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确定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概算总投资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估算总投资。
六、当项目概算投资(送审概算投资或审核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的,需按照中府〔2020〕86号和中发改投资〔2019〕234号的规定办理。
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项目运营期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7.6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煤炭消费量为0吨,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2025****委员会令第31号)规定标准,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项目单位在设计和建设阶段,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实现节能目标。
八、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林业、节能审查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建设用地权属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
九、项目的招标投标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十、请项目单位依据本批复编制初步设计,待审查通过后,项目概算书报我局审批。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管委会,****办事处,市统计局、财政局、****保障局、自然**局、****建设局、****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一、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相关规定,核准项目“设计、建筑工程(含安装)、监理”全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 二、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