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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自治区疾控局关于印发〈**卫生健康领域采购重点环节内部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桂卫财审发〔2023〕2号)以及《关****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桂医改办〔2017〕18号)等文件指示,经会议研究确定,遴选出14家药品及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月5日)。
药品、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名单:
******公司
****公司
广****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广****公司
广****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华****公司
以上入选企业名单中,如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被取消入选资格的,将从遴选排名结果中依次递增。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递交到****药剂科,联系人钱科长,联系电话:0770-****316,逾期未按要求提交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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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