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懿府住宅小区东侧地块位于**省**市仁德南路东侧,**懿府一期东侧,总面积15079.61m2。本地块原用地类型为农用地,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
本次初步调查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点位,在地块外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送检土壤样品19个(含现场平行样2个),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表1中的基本项目45项,表2中的石油烃(C10-C40)、有机氯农药(p,p′-滴滴滴、p,p′-滴滴伊、滴滴涕、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下载,不在GB36600-2018中的氨氮、甲基叔丁基醚、pH。共计55项。
除pH外,土壤样品中检出污染物8项,分别为砷、镉、铜、铅、汞、镍、氨氮、石油烃(C10-C40)。其它污染物所有送检样品中均未检出。土壤的pH在8.32~9.06之间。
除pH外,土壤样品中检出污染物8项,分别为砷、镉、铜、铅、汞、镍、氨氮、石油烃(C10-C40)。其它污染物所有送检样品中均未检出。
在第二阶段调查的所有检出项目中,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氨氮满足**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本次初步调查共布设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共采集地下水样品2个(含1个平行样)。地下水监测项目为pH、氯化物、硫酸盐、挥发酚、耗氧量、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化物、氨氮、氟化物、石油烃(C10-C40)、甲基叔丁基醚、土壤基本项目45项。
除pH外,检出污染物13项,分别为氯化物、硫酸盐、挥发酚、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氨氮、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烃(C10-C40)、砷。地下水pH值为7。
在第二阶段场地调查阶段地块内1个监测井所有监测项目中,氯化物、硫酸盐、挥发酚、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氨氮、氟化物、氰化物、砷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水水质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检出值未超过《**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规定的限值。
综上所述,该项目地块满足规划用地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