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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31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承诺制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9日(7个工作日)。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批复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日期 | 批复文件 |
| 1 | **东部新****管理局关于****简州**简****能源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成东环诺审〔2025〕21号 | 2025年12月24日 | |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东部新区公园大道2560****中心A栋7F,**东部新****管理局
联系电话:028-****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