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名称:****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委托代理编号:****
3、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壹拾伍万元整(¥****000.00)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5、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服务期限:60天(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计算)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包1 |
****000.00 |
****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
1项 |
****000.00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1.1 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 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1.3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和《供应商资格声明》。
1.4 要求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cn)、“信用**”网站(xycz.****.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1.5 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中小企业参加投标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格式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04日起至2026年01月08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供应商资格声明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套到****(详细地址:**省****湖区**大道汇金时代大厦B栋13楼-1329号、1330号、1331号)领取磋商采购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2日10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省****湖区**大道汇金时代大厦B栋13楼(1329号、1330号、1331号)
3、开标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http://www.****.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疑问及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磋商采购文件或磋商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
地 址:**市**县便江街道**大道491号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89****5758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湖区**大道汇金时代大厦B栋13楼(1329号、1330号、1331号)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传真: 177****7755
附件1
供应商资格声明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编号)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十、我单位不属于联合体形式。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__年__月__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 手机号: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无需填写)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说明:
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