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校车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招标活动。
一、招标项目名称:****校车运营服务项目
二、代理编号:****
三、校车运营费用:
省市级财政校车奖补经费、区级校车专项经费用于校车购置补贴、运营成本补贴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乘车补贴等,****校车办制定办法,根据工作考评和实际情况确定。
四、招标项目情况:
1、为认真贯彻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最****幼儿园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幼儿园提供校车服务。本项目共确定两家成交单位,具体成交方式及服务范围分配方法详见第四章。
2、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准与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半的,可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新证的,“三证合一”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以上资料中的近三个月指: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
3、特定资格条件:无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5年12月31日起至2026年01月0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省**市**区湘府机电市场8栋2层招标部)。
4、获取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原件报名领取招标文件,以上报名资料须准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标书代写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1日10:00(**时间)招标人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省**市**区湘府机电市场8栋2层开标室)。
3、迟到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发布。
九、项目联系人
招标人:****
地址:**市**区轻院路118号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131****8838
****公司:****
地址:**省**市**区湘府机电市场8栋2层
电话:156****5627、150****0961
联系人:罗女士、苏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