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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用电梯
物料描述:型号:100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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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kg | 10台 | 不送样 |
【**城建】******地区人行过街设施客用电梯公开采购
****郑重提醒:为防止恶意报价,不能按要求严格执行报价的供应商,我们将加入供应商黑名单,限制其在“采购平台”专区对****的交易行为,请供应商仔细阅读询价单详情后严谨报价,不接受线下报价及改价;报价截止后根据价格优惠程度,综合排序优选质优价廉的供应商按买方规定时间送样,若超过规定时间视为自动放弃。中标供应商送货后会进行现场抽检试验,谢谢**。
一、符合标准:
应符合相应的国家(中国)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符合有关质量、安全环保检测标准要求、行业标准及询价方设计要求,同时满足业主及监理方等要求。标的物需满足:GB/T 28621-2023《安装于现有建筑物中的新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10058-2023《电梯技术条件》、GB/T 7588.1-2020《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第1部分: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规范要求。
1、报价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制造和检验,材料及零部件均为全新未用过的,设备须经技术检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才能出厂,以确保产品质量,并完全响应招标采购需求承诺(见附件)。
2、****设计所需的技术资料(建筑图纸、土建参数等),应有双方的书面确认方可生效。
二、主要参数及检验项目:
1、品牌要求:奥的斯或三菱或东芝;
2、垂直电梯技术标准应符合现行GB/T7588.1-2020《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要求。
(1)电梯荷载:按电梯厂家提供反力;
(2)额定载重量:1000kg;额定速度:1.0m/s;无机房;
(3)停靠站:2层2站;
(4)数量:6部贯通门电梯(具体位置见项目地点);
(5)功能配置:空调排风系统;
(6)门保护装置:光幕保护功能;
(7)建筑物主体结构工程安全等级为二级,工程环境类别为一类,室外正常环境。
3、电梯是频繁载人的垂直运输工具,必须有足够的安全性。垂直电梯至少具备如下安全装置:
(1)防超越行程的保护
为防止电梯由于控制方面的故障,轿厢超越顶层或底层端站继续运行,必须设置保护装置以防止发生严重的后果和结构损坏。防止越程的保护装置一般是由设在井道内上下端站附近的强迫换速开关、限位开关和极限开关组成。这些开关或碰轮都安装在固定于导轨的支架上,由安装在轿厢上的打板〈撞杆)触动而动作。
(2)限速器和安全钳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电梯都应装置限速器和安全钳系统。限速器和安全钳是防止电梯超速和失控的保护装置。限速器在电梯超速并在超速达到临界值时起检测及操纵作用。安全钳是由于限速器的作用而引起动作,迫使轿厢或对重装置制停在导轨上,同时切断电梯和动力电源的安全装置。安全钳则是在限速操纵下强制使轿厢停住的执行机构。
(3)防人员剪切和坠落的保护和要求
防人员坠落和剪切的保护主要由门、门锁和门的电气安全触点联合承担,标准要求:
1)当轿门和层门中任一门扇未关好和门锁合7mm以上时,电梯不能启动;
2)当电梯运行时轿门和层门中任一门扇被打开,电梯应立即停止运行;
3)当轿厢不在层站时,在站层门外不能将层门打开;
4)紧急开锁的钥匙只能交给一个负责人员,有紧急情况才能由称职人员使用。轿门、层门必须按规定装设验证门紧闭状态的电气安全触点并保持有效。门关闭后门扇之间、门与周边结构之间的缝隙不得大于规定值。尤其层门滑轮下的挡轮要经常调整,以防中分门下部的缝隙过大。门锁必须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并经型式试验合格,锁紧元件的强度和合深度必须保证。电气安全触点必须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绝不能使用普通电气开关。接线和安装必须可靠,而且要防止由于电气干扰而误动作。
(4)缓冲装置
电梯由于控制失灵、曳引力不足或制动失灵等发生轿厢或对重蹲底时,缓冲器将吸收轿厢或对重的动能,提供最后的保护,以保证人员和电梯结构的安全。
(5)报警和救援装置
电梯发生人员被困在轿厢内时,通过报警或通信装置应能将情况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并通过救援装置将人员安全救出轿厢。
(6)停止开关和检修运行装置
停止开关应符合电气安全触点的要求,应是双稳态非自动复位的、误动作不能使其释放。检修运行装置包括一个运行状态转换开关、操纵运行的方向按钮和停止开关。该装置也可以与能防止误动作的特殊开关一起从轿顶控制门机构的动作。
(7)消防功能
为了乘员的安全,在火灾发生时必须使所有电梯停止应答召唤信号,直接返回撤离层站,即具有火灾自动返基站功能。
(8)其它安全保护装置
1)层门门锁的安全装置;
2)门保护装置;
3)轿厢超载保护装置;
4)轿厢顶部的安全窗;
5)轿顶护栏;
6)底坑对重侧护栅;
7)轿厢护脚板;
8)制动器扳手与盘车手轮;
9)超速保护开关;
10)曳引电动机的过载保护;
11)电梯控制系统中的短路保护;
12)供电系统相序和断〈缺)相保护;
13)主电路方向接触器联锁装置:电气联锁装置机械联锁式装置;
14)电气设备的接地保护;
15)电梯急停开关、可切断电梯电源的主开关;
16)单独适用于无障碍人士的操作平台,按钮盲文和铭牌;
17)轿厢门开闭及运行到站语音播报,一键式求救和报警系统;
18)电梯实际位置需要由电梯厂家结合现场实际管线情况及电梯要求调整确定。并道现场施工前需复核地面和桥面实际标高、结构净尺寸及相关净**求,并经电梯厂家现场确认电梯位置及安装条件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的情况下,方可施工电梯井道。电梯井道钢框架焊接前需经电梯厂家同意,由厂家提供实际电梯尺寸及受力要求,厂家及施工单位需根据电梯井道实际安装工序要求及受力条件,对井道钢结构进行核算,并在施工前需向建设单位提供计算书。直梯运行时应有专人值守,保证轿运行的安全和整洁;
19)空调及降温排风系统;并**部装饰本图仅为示意,需另行委****公司设计安装,并需向建设单位提供计算书,外部装饰并道加设排风排气设施,需满足《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等电梯相关规范中要求的井道排风量,保证井道内湿热潮气排出,降低井道及轿厢温度。
三、质量验收方式:
(一)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甲乙双方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数量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报价方责任后,由报价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双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如检验时,报价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询价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询价方向报价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二)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报价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询价方向报价方提出修理、更换或退货的依据;如果非报价方原因也非询价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报价方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费用由报价方自负;如果由于询价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报价方在接到询价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费用由询价方自负。
(三)如双方代表在**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商检。有资质的商检机构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四)报价方交货后30天内应交付货物的全部配件及相关的中文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目录索引、图纸、安装指导手册、技术说明书、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报价方与建设单位办理电梯竣工验收及交接手续。
(六)包装要求:①满足安全完好地运输至目的地的需要。②报价方所交付的货物要有适合长途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情况下安全运抵设备安装现场。③报价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④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各一份。⑤凡由于报价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报价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⑥包装物回收:所有包装用料均不会退回供应商。
四、数量验收方式:
通过检尺、点数的方式进行数量验收,最终结算数量以买受方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五、质保要求:
(一)质保期:自本合同设备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保叁年。主要部件(曳引机、控制系统、门机、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延保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拾年。如报价方未一并提交相关证照等附随资料,则质保期自报价方提交全部相关证照等附随资料之日起计算。
(二)在保证期内,如发现报价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报价方责任,则询价方有权向报价方提出索赔。如报价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3日内派人员到询价方处查明产品缺陷原因,确定属报价方责任的,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直至无偿退货,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如报价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则即认为报价方负有产品责任,应立即对询价方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直至无偿退货并可视为未按时交货而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所列的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30日历天为试运行期,质量保证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内报价方对产品的安装缺陷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期限为36个月,最迟不超过货到工地之日起的42个月(货物及零配件的质保期不足36个月的按36个月执行,超过36个月的按货物及零配件的质保期执行)。如报价方未一并提交相关证照等附随资料,则质保期自报价方提交全部相关证照等附随资料之日起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设备存在制造缺陷,报价方应负责免费纠正缺陷。在试运行期和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报价方应负责免费进行更换和维修。****监局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产品,询价方有权要求报价方无条件更换(非报价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更换的部件保修期重新计算),同时报价方需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质量保证金:询价方保留合同价款的 3 %的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返还报价方。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报价方所售货物原因发生三次及以上质量****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报告、或单次停运维修时间超过5天及以上的,询价方有权退换产品或问题部件,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及赔偿由报价方依法承担。
(五)报价方应当承担因为货物质量问题而给询价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询价方因维权而支出的各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
六、报价包含内容:
标的物价款中包含但不限于货物全部的材料费、制作加工费、设备费、劳务费、运杂费、装卸费、运输损耗费、进出场费、附属材料费(易损件、备用件和专用工具、专用件等)、落地前保管费、保险费、技术指导费、培训费、资料费、检验费(包括出厂检验、到场检验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各项检验检测等所有检验费用)及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安装调试费用、专项手续及移交费用:包含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办理相关费用,以及电梯设备最终移交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含移交资料编制、人员培训、现场交接等费用)、维保费和相关检验检测费(含三年的年检、政策性新增加的检测项目)、管理费、利润等所有与本次采购相关的一切费用及风险等全部费用。
本次报价设定含税控制价,默认税率13%,如供方报价高出控制价则视为为放弃竞标资格。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估数量 | 控制价(含税/元) | 备注(包含附件) |
| 1 | 客用电梯 | 1000kg | 套 | 10 | 13560.00 | 含安装所需全部材料、设备、人工费用 |
(1)报价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修改报价单。
(2)报价截止日期前供应商可多次报价,以最后一次确认报价为准。
(3)为保证结算与税控完全相符,本次报价的不含税单价取整,含税单价根据税率计算得出。
(4)合同价格在经双方确认后为固定价格,自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供应商不得基于任何理由请求提高合同价格。(5)报价时应注明品牌。
七、付款方式:
(1)报价方同意按照下列优先顺序的支付方式报价方合同价款:1、供应链金融;2、银行或商业承兑;3、实物抵顶;4、现金或支票、本票,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贴息、过户、权属证件办理、税费、保险等)由报价方自行承担。
(2)付款进度和比例为:按批次(每台/桥)进行结算付款,电梯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完成、相关技术资料齐全、经双方验收合格,报价方根据询价方开具的《材料验收结算单》开具合法、有效、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完成挂账手续后,付至该批次材料结算金额的 50%;具体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该批次材料结算金额的80%;施工项目全部完工且完成移交后付至该批次材料结算金额的97%;剩余3%的款项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双方约定的质保期满,且报价方履行完毕全部保修义务后,询价方在收到报价方申请后90天内无息付清。
八、发票要求: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注明税率。
九、供货地址:出卖方负责将所购材料运至买受方指定的地点卸货(**省**市地区)。
十、其他要求:随货同行提供销售方及厂家授权书等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一、供应项目:********公司**省**地区在建项目及相关研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