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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集团2025年度第三次单一来源集中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 预算: | 340000.00 元 | ||
|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系统应用创新项目 | ||
| 邀请供应商: | **** |
| 公示期限: | 2026-01-03 10:22 到 2026-01-06 10:22 |
| 发布媒介: | 本公告在****阳光慧采e平台(https://yghc.sd-port.com/)发布,推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 |
| 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情形: | 在现有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 |
| 相关原因及说明: | ****“三重一大”系统于2022年完成建成,****国资委制定的数据采集交换相关数据标准及接口规范,成功搭建了数据采集平台,实现了“三重一大”相关数据的精准上报;****国资委国资监管平台的对接工作。 ****国资委为进一步落实国家适配要求,规划2025年11****国资委与省属企业数据通道应用创新改造升级。通过本次应用创新改造升级,落实适配要求,推动数据通道软硬件产品均满足适配要求,推动真替真用,建立**样板。 ****“三重一大”系统前期是由****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规范,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按计划完成建设内容,交付物满足项目建设目标。为确保项目技术路线的一致性和项目进度的稳定性,避免因更换供应商导致额外的成本支出。因此本次仍然选择****,能够最大程度上降低项目成本,缩短项目工期,实现项目目标。****公司招采管理办法中的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 |
| 意见反馈方式: | 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意见扫描件反馈至****。 |
| 采购人: | **** |
| 采购人联系人: | 姜富文 |
|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 | 188****8898 |
| 采购人地址: | **省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联系人: | 伯绍杰 |
| 代理联系电话: | 137****6836 |
| 代理地址: | **市**区港湾南大道1号**港****指挥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