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 信息索取号: | 发布日期: 2025-12-26 | 责任部门: ${currentUser.inDepartmentName!} |
关于******公司年产5万吨生物颗粒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受理******公司年产5万吨生物颗粒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7日至2026年1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0-****198****中心环保窗口)
0790-****015(审批股)
通讯地址:**市**区郑家村一路396****环境局
邮编:338000
| 项目名称: | ******公司年产5万吨生物颗粒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村委****小组 |
| 建设单位: | ******公司 |
| 编制单位: | **景森****公司 |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属于**项目,位于**市**区良山镇,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7°40′43.629″,东经114°55′59.296″。主要建设内容:租赁厂房,设置生产车间、原料区、成品区等,建设1条生物质颗粒生产线,并建设配套环保设施等。工艺流程:原料→破碎→除铁→粉碎→制粒→筛分→成品,主要原辅材料有小树枝、木条、木片等。生产规模:年产5万吨成型生物质颗粒。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污染防治:必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的使用,作业区场界噪声必须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做好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和施工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 2、废水: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回收利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营运期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综合利用。 3、废气:优化总图布置,选择先进的、密闭性能好的生产设备,减少物料的跑冒滴漏。营运期破碎、粉碎、筛分、制粒废气分别收集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采取密闭输送、加强通风等有效措施,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 4、噪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降噪等措施处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贮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