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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
| 发文时间 | 2023-08-10 | 文号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登记号 |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申请人象珠镇龙青村王溪田自****政府申请办理住宅工程项目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该项目位于象珠镇龙青村王溪田自然村,拟建规模:王蔡户建筑占地面积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7.4平方米,层数3层加阁楼。现根据《**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政府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9日,公示地点:建****政府****政府网站(http://www.****.cn/col/col****188744/index.html)。
如本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请于公示期内,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政府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1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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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