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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根据《****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文[2018]35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益,落实资金监管责任。现将柳树店乡**村基础设施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因柳树店乡**村村组道路设施老化,严重影响村组群众工作生活,为改善道路基础设施条件,解决村民 出行难、运输难 问题,柳树店乡计划实施**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水泥道路1.1公里。通过开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改善村组交通条件,降低运输成本,提升通行安全,带动区域产业发展,提高村民满意度,从而推动实现乡村可持续发展,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55万元。
二、绩效目标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对2025年**县柳树店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展自评,包括项目建设内容是否按计划完成,项目质量是否达标,资金是否发放到位等进行自评。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下达**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55万元,全部用于建设村组道路1.1千米。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计划资金全部到位55万元,截止2025年12月资金支付55万元。2025年**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验收结算,项目数量、质量达到预期目的,项目实施后,可有效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不便利问题,通过对道路基础设施的改善,带动乡村产业的发展,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均较显著,受益群众满意度98%。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次自评结果可以为下次资金分配提供数据参考,并系统内部公开。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