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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玻璃制品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玻璃制品加工项目
地点:**省**市**姚官屯镇姜庄子村南环路西三巷32号建设单位: ****
建设内容: 年产玻璃杯、玻璃茶具30万个
公示时间:2026年01月03日至2026年01月2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丁庆路
联系电话:186****603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