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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9日,报告表5个工作日,特此公告。
1、项目名称:呼****检验所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林场南路交汇处西北角A座3层
3、建设单位:****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5、受理日期:2024年9月12日
6、建设内容:****实验室****实验室,级别为P2实验室(不属于P3、P4****实验室;****实验室),****医院、科研单
位、****检验所提供的标本,并向其提供检验报告和医学检验结果咨询,不接诊患者。
7、受理单位:****环境局
8、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公室:****991
****中心:****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