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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4日,特此公告。
1、项目名称:年产500吨DHA、350吨ARA、5000吨DHA微藻粉改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市**县
3、建设单位:****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洁诺****公司
5、受理日期:2024年8月22日
6、建设内容:本项目利用发酵车间现有 10 吨/年 DHA 和 10 吨/年 ARA 发酵设备、原有 120 吨/年辅酶 Q10 和 200 吨/年辅酶 Q10 闲置发酵设备进行本项目发酵生产,对提炼车间现有 10 吨/年 DHA 和 10 吨/年 ARA 提炼工序技术改造,同时对喷雾干燥车间喷雾干燥尾气处理系统进行改造,达到年产 500 吨 DHA、350 吨 ARA、5000 吨 DHA 微藻粉的生产规模。
7、受理单位:****环境局
8、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公室:****991
****中心:****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