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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9日至6月25日,特此公告。
1、项目名称: ****检验所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区呼钢东路与民康巷交叉口南140****幼儿园)
3、建设单位:****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5、受理日期:2024年6月19日
6、建设内容:****实验室级别为Ⅰ级,设置检验科室和病理诊断科室;检验科室主要进行血液、尿液常规检测,不含生化项目;病理诊断科室主要
对外来的样本进行制片、染色、判读等,不直接接触病人,不设病床床位;服务方式为第三方服务。本项目建成后将扩大检验规模,预计年分析样本2万例。
7、受理单位:****环境局
8、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公室:****991
****中心:****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