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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16日,特此公告。
1、项目名称:******县市政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
2、建设地点:******县
3、建设单位:****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5、受理日期:2024年7月3日
6、建设内容:本工程管道分别起于两个气源点,即陕京四线**压气站和**调压站,管道交汇于**门站,之后再向下游延伸,止于**县**镇那斯图营村。将从**调压站至**县**镇那斯图营村间管道定义为线路 1;将从陕京四线**压气站至**门站间管道定义为线路 2。线路 1 沿呼准高速西侧往北经于兴托路、**大街至**门站;线路 2 由陕京四线**压气站沿X022 县道西侧往南至**门站,管道交汇于**门站然后向西经万达线、萨凉线、大**、美岱沟至**镇那斯图营村。
7、受理单位:****环境局
8、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公室:****991
****中心:****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