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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7日,特此公告。
1、项目名称:****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
2、建设地点:******县
3、建设单位:****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5、受理日期:2024年5月27日
6、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一套生产规模为 7500t/a 的三氟化氮生产装置,一套生产规模为10000t/a 的超/高纯氨生产装置,一套生产规模为 75000t/a 的液氮生产装置。
7、受理单位:****环境局
8、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公室:****991
****中心:****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