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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信息化设备设施零星维修定点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人”),****学校零星信息化设备设施维修项目的管理,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2026年零星信息化设备设施维修定点服务项目进行比选。
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 询价人 |
**** |
| 项目名称 |
****2026年信息化设备设施零星维修定点服务项目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项目内容 |
见附件 |
| 最高限价 |
无 |
| 备注 |
中标服务商需要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文件
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地点:**省**市长**青年路一段73号
四、响应文件提交加急标书代写
竞争性磋商响应人的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26年1月12日10:00 (**时间)前送达。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现场送达,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响应文件正副本各1份。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予受理。加急标书代写
五、竞争性磋商时间
2026年1月12日15点00分(**时间),地点:****行知楼二楼会议室。
六、其他
(一)评审办法
采用竞争性磋商谈判方式,现场进行报价,实行最低价中标。若供应商报价中并列,进行二次报价。
(二)成交结果公示和成交通知书发出
成交结果在校门公示1日后,成交供应商携带相关身份证明证件到****领取成交通知书。
(三)合同签订及履行
1.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供应商未在2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小组推荐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开展采购工作。
2.采购项目取消,则该采购项目自动作废,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校门外张贴公开发布。
(五)本项目为自主招选项目,本公告解释权归****。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38****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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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4日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编辑:胡 琴
一校:宋小松 二校:尧宁娜 三校:唐 玲
一审:李发坤 二审:杨 练 三审:邵世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