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 (四)具有以下要求之一:(1)民航行业道面检测评价规范编制单位。(2)民航局批准的从事机场道面评估业务的单位或企业。(3)民航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 (五)2022年10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机场机坪道面评价有关业绩。 |
| (六)参加此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七)在信用中国https://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 (八)采购人的任何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采购。 |
| (****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和禁止交易企业名单,****集团有限公司淘汰供应商禁用期、****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未在不良行为供应商或黑名单供应商取证核查期间。 |
| (十)不得采用挂靠形式参与采购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服务项目转让、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
|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十二)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本项目将选定不少于3名、不超过7名符合资质要求的报名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若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不超过7名(含),则全部成为备选供应商;如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超过7名,采购人将组织资格审查,对报名供应商的企业综合实力,业绩数量、金额及匹配度等方面进行择优。排名前7名(含)的供应商成为采购项目的备选供应商。经核实如有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时,排名靠前的供应商保留,排名靠后的淘汰,并由后续供应商按排名先后递补。 |
|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 7.2022年10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机场机坪道面评价有关业绩。(最多提供不超过5个有效业绩,并提供业绩清单。业绩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需体现合同主体、订立时间、服务内容等)、中标通知书(如有),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个业绩首页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
| 8.****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主要页)或近三年(2024年、2023年、2022年)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首页盖章并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 |
| 9.1.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附查询网页截图并盖章);2.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查询网页截图并盖章);3.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信息报告首页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
| 10.具有近三个月(2025年9月至2025年11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逐页盖公章)。 |
| 11.供应商不得采用挂靠形式参与采购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服务项目转让、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并对此作出书面承诺。 |
1.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2.每份报名材料涉及多页的须在首页及骑缝处加盖公章,或逐页盖章,且文件中明确签字盖章的位置签字及加盖公章,并扫描为PDF格式。
3.我司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4.中航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黑名单供应商界定及处理措施详见公告附件。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向项目联系人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联系方式,详见公告质疑联系渠道。
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6)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