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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48.9956%国有股权 |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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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9956% |
| 1000万元(人民币) |
| 20工作日 |
| 2026-01-04 |
| 网络竞价 |
| 1、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2041万元,实缴2000万元,其中:**海****公司认缴1041万元,实缴1000万元;****公司认缴1000万元,实缴1000万元。 2、根据转让方要求优先购买权人只能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优先购买权人应在交易项目信息披****中心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信息披露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就非优先购买权人意向受让方的报价即时行权,未即时行权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潍信达会审字[2025]第14055号《审计报告》及鲁九州云资评字[2025]第YD-063号《资产评估报告》。 |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确认为受让方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中心****银行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