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和《**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要求,****委托**亿帮生态****公司对省道210线格日朝鲁(赤通界)至**温都尔段公路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为充分了解、掌握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和见解,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省道210线格日朝鲁(赤通界)至**温都尔段公路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起点位于**市**(**温都尔苏木)与**市**(格日朝鲁苏木)交界位置附近,与**境内的规划省道210线地宫化至格日朝鲁段公路相接,主要经过拉嘎赛花嘎查、德布勒嘎查、哈日诺尔嘎查及沙巴日台嘎查,终点止于****温都尔苏木沙巴日台嘎查,顺接既有省道210线**温都尔至巴拉奇如德段公路。本项目公路等级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采用12m 整体式路基,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桥涵与路基同宽。本项目路线全长 30.22 公里,**境内29.91公里,**境内0.31公里。
三、项目建设期:2026年6月—2027年12月。
四、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3.1亿元,申请上级补助资金,****政府自筹 解决。
五、建设地点:****市****温都尔苏木拉嘎赛花嘎查、德布勒嘎查、哈日诺尔嘎查及沙巴日台嘎查。
七、实施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自治区**市****大街33号
联系人:邓昕伟
电话:0476-****125
八、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亿帮生态****公司
单位地址:****市阿鲁科****农贸市场C1座
联系人:查日苏
电话:176****3349
E-mail:****@qq.com
九、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实施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实施单位或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事项实施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项目实施单位或评估单位提出。
公示发布单位:****
公示发布时间: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