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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612540N | 建设单位法人:刘艳丽 |
| 赵可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宝城街道宝昌路1888号 |
| 年产31880吨可降解(含抗菌)新材料制品智能制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26--053塑料制品业292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3-C2923-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县 宝城街道宝昌路1888号 |
| 经度:118.8216 纬度: 36.72783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3-21 |
| 乐环审表字〔2025〕3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612540N001Z |
| 2025-09-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816 |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62540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203MA3MW7H391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4MADYGGLN4P | 竣工时间:2025-09-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ep-home.cn/thread-28463-1-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总占地面积57774m2,总建筑面积88800m2。项目总投资16800万元,购置吹膜机、制袋机等生产设备2008台(套),总投资16800万元,形成年产31880吨可降解(含抗菌)新材料制品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分期建设,一期项目总投资68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57774m2,总建筑面积70214m2。项目利用现有1#生产车间、办公楼、仓库等主体工程,购置吹膜机、制袋机、智能流延机、智能全自动造粒机等设备650台套,年产9626吨可降解(含抗菌)新材料制品(可降解抗菌塑料手套6638吨、可降解抗菌塑料袋1600吨、可降解抗菌塑料围裙、雨衣、反穿衣990吨、可降解抗菌塑料菜板58吨、可降解抗菌塑料注塑制品180吨、可降解抗菌塑料保鲜膜和缠绕膜160吨)。 |
| 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本项目注塑产品主要为可降解抗菌塑料注塑制品。 ①配料搅拌:按照客户要求,将PP颗粒或PE颗粒与色母、抗菌母料、可降解母料按照一定比例在自动拌料机中进行配料搅拌。该工序所用原料粒径3mm-5mm左右,粒径较大,无粉尘颗粒物产生。 ②堆料预塑:将配料后的原料加入智能全自动注塑机内,首先对物料进行加热预塑(温度100℃),使塑料原料进行软化。 ③闭模注塑:预塑后的原料注入到闭合的模具内,进行注塑,温度200℃左右。由于堆料预塑和闭模注塑均在智能全自动注塑机内完成,因此产污按照注塑进行统一分析。 ④保压定型:注塑后,产品在模具中进行保压,直至产品成型。 ⑤冷却:采用循环冷却水进行降温,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⑥顶出塑件:冷却后,通过智能全自动注塑机内的配件将塑件顶出。 ⑦入库待售:检验合格后包装入库待售。 二、本项目其他产品生产工艺流程:本项目其他产品主要包括了可降解抗菌塑料手套、可降解抗菌塑料袋、可降解抗菌塑料围裙、雨衣、反穿衣、可降解抗菌塑料菜板、可降解抗菌塑料保鲜膜和缠绕膜。 ①混料:按照客户要求,将POE颗粒或PE颗粒与色母、抗菌母料、可降解母料按照一定比例在自动拌料机中进行配料搅拌。该工序所用原料粒径3mm-5mm左右,粒径较大,无粉尘颗粒物产生。 ②吹膜:根据客户需要,双层膜产品需要通过智能吹膜机进行吹膜,将混合均匀的原料通过吹膜机自带的吸料机吸入吹膜机中,使用吹膜机将混合好的颗粒加热融化(温度200℃左右),利用吹膜机吹制成型。吹出的薄膜利用传动装置向上进行牵引,同时进行冷却(自然冷却),得到半成品塑料薄膜。 ③流延:根据客户需要,单层膜产品需要通过智能流延机进行流延,将混合均匀的原料先经过智能流延机进行加热熔融(温度200℃左右),然后通过T型结构成型模具挤出,呈片状流延至平稳旋转的冷却辊筒的辊面上,膜片在冷却辊筒上经冷却降温定型。 ④印刷:根据客户需求,本项目部分可降解抗菌塑料袋、可降解抗菌塑料围裙、雨衣、反穿衣需要进行印刷,本项目印刷工序采用智能环保水墨印刷机进行,使用水性油墨进行印刷。 ⑤制袋:通过智能全自动制袋机热合刀进行制袋,温度控制在140℃左右,形成产品。由于制袋工艺电加热进行粘接后迅速冷却,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极少,可忽略不计,且《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中未提及制袋工艺产污情况,因此,本次环评不再分析制袋废气。 ⑥检验:人工对产品进行检验。 ⑦入库待售:检验合格后包装入库待售。 ⑧造粒:本工艺产生的下脚料及不合格品经智能全自动造粒机进行造粒后,回用于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本项目注塑产品主要为可降解抗菌塑料注塑制品。 ①配料搅拌:按照客户要求,将PP颗粒或PE颗粒与色母、抗菌母料、可降解母料按照一定比例在自动拌料机中进行配料搅拌。该工序所用原料粒径3mm-5mm左右,粒径较大,无粉尘颗粒物产生。 ②堆料预塑:将配料后的原料加入智能全自动注塑机内,首先对物料进行加热预塑(温度100℃),使塑料原料进行软化。 ③闭模注塑:预塑后的原料注入到闭合的模具内,进行注塑,温度200℃左右。由于堆料预塑和闭模注塑均在智能全自动注塑机内完成,因此产污按照注塑进行统一分析。 ④保压定型:注塑后,产品在模具中进行保压,直至产品成型。 ⑤冷却:采用循环冷却水进行降温,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⑥顶出塑件:冷却后,通过智能全自动注塑机内的配件将塑件顶出。 ⑦入库待售:检验合格后包装入库待售。 二、本项目其他产品生产工艺流程:本项目其他产品主要包括了可降解抗菌塑料手套、可降解抗菌塑料袋、可降解抗菌塑料围裙、雨衣、反穿衣、可降解抗菌塑料菜板、可降解抗菌塑料保鲜膜和缠绕膜。 ①混料:按照客户要求,将POE颗粒或PE颗粒与色母、抗菌母料、可降解母料按照一定比例在自动拌料机中进行配料搅拌。该工序所用原料粒径3mm-5mm左右,粒径较大,无粉尘颗粒物产生。 ②吹膜:根据客户需要,双层膜产品需要通过智能吹膜机进行吹膜,将混合均匀的原料通过吹膜机自带的吸料机吸入吹膜机中,使用吹膜机将混合好的颗粒加热融化(温度200℃左右),利用吹膜机吹制成型。吹出的薄膜利用传动装置向上进行牵引,同时进行冷却(自然冷却),得到半成品塑料薄膜。 ③流延:根据客户需要,单层膜产品需要通过智能流延机进行流延,将混合均匀的原料先经过智能流延机进行加热熔融(温度200℃左右),然后通过T型结构成型模具挤出,呈片状流延至平稳旋转的冷却辊筒的辊面上,膜片在冷却辊筒上经冷却降温定型。 ④印刷:根据客户需求,本项目部分可降解抗菌塑料袋、可降解抗菌塑料围裙、雨衣、反穿衣需要进行印刷,本项目印刷工序采用智能环保水墨印刷机进行,使用水性油墨进行印刷。 ⑤制袋:通过智能全自动制袋机热合刀进行制袋,温度控制在140℃左右,形成产品。由于制袋工艺电加热进行粘接后迅速冷却,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极少,可忽略不计,且《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中未提及制袋工艺产污情况,因此,本次环评不再分析制袋废气。 ⑥检验:人工对产品进行检验。 ⑦入库待售:检验合格后包装入库待售。 ⑧造粒:本工艺产生的下脚料及不合格品经智能全自动造粒机进行造粒后,回用于生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昌****公司进行深度处理,排放确保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处理厂接收水质要求。2、废气:项目生产过程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项目注塑工序、吹膜工序、流延工序、造粒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治理后,分别通过23m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其中VOCs排放确保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 6-2018)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排放确保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要求。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4、固废:项目下脚料及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得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项目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包装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运行,外运处置的危险废物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运输和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本项目设备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昌****公司进一步处理。项目采取严格防渗措施,防止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2、废气:项目在密闭生产车间内生产,粉碎、配料、混料均采用密闭系统。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造粒、流延、吹膜、印刷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其中注塑、造粒、流延、吹膜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再通过1#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23m高DA001排放。印刷采用水性油墨,印刷废气以及未被集气罩收集的注塑、造粒、流延、吹膜等工序废气通过加强车间密闭无组织排放。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夜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4、固废:项目产生的下脚料和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外售****收购站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委托******公司收集转运。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厂区内建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并按照规定存储转运危险废物。 |
| 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1#生产车间内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风机引至1#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经一根23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2#、4#生产车间暂作仓库使用,无废气产生,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按照审批工艺和审批范围组织生产。2、项目采用电(空调)制冷和取暖,生产过程采用电加热,不得新上燃煤(燃油)锅炉。3、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须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确认书(CLZL(2025)014号)中控制指标要求。4、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和污染危害。5、建设单位须按照相关规定在关键点位安装工业企业用电量智能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6、建设单位须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并按证排污。7、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落实各项监测计划。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严格按照审批工艺和审批范围组织生产。2、项目采用电(空调)制冷和取暖,生产过程采用电加热,未新上燃煤(燃油)锅炉。3、本项目VOCs、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1.011t/a、0.0225t/a、0.000022t/a,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4、企业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提交环保部门进行备案,备案号:370725-2025-230-L,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降低事故风险。5、企业已在关键点位安装了工业企业用电量智能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6、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登记回执,登记编号为: 913********612540N001Z。7、企业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以及环境监测测计划,并按照监测计划进行监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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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 | 本项目设备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昌****公司进一步处理。 | 经监测,厂区污水排放口的pH在7.1-7.3(无量纲)之间,满足其标准限值6.5-9.5(无量纲)的要求;悬浮物最大日平均浓度为42mg/L,小于其标准限值400mg/L;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平均浓度145mg/L,小于其标准限值5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日平均浓度44.4mg/L,小于其标准限值300mg/L;氨氮最大日平均浓度2.46mg/L,小于其标准限值45mg/L;总氮最大日平均浓度9.36mg/L,小于其标准限值70mg/L;总磷最大日平均浓度1.47mg/L,小于其标准限值8mg/L。 |
| 1 | 集气罩、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 Ⅱ时段标准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要求。 | 项目在密闭生产车间内生产,粉碎、配料、混料均采用密闭系统。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造粒、流延、吹膜、印刷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其中注塑、造粒、流延、吹膜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再通过1#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23m高DA001排放。印刷采用水性油墨,印刷废气以及未被集气罩收集的注塑、造粒、流延、吹膜等工序废气通过加强车间密闭无组织排放。 | 经监测,1#车间车气排气筒DA001中VOCs最大浓度为8.39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60mg/m3,最大排放速率0.16kg/h,小于其标准3.0kg/h;臭气浓度最大值549(无量纲),小于其标准限值6000(无量纲)。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监控点VOCs最大浓度为1.54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15(无量纲),小于其标准限值20(无量纲);厂内非甲烷总烃1h最大值1.87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6mg/m3;厂内非甲烷总烃任意大值2.17mg/m3,小于其标准限值20mg/m3。 |
| 1 | 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 |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 经监测,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测定值在53~57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噪声测定值在42~46dB(A)之间,小于其标准限值(夜间:55dB(A))。 |
| 1 | 项目下脚料及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得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项目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包装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运行,外运处置的危险废物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运输和处置。 | 项目产生的下脚料和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外售****收购站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委托******公司收集转运。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厂区内建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并按照规定存储转运危险废物。 |
| 1 |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和污染危害。 | 企业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提交环保部门进行备案,备案号:370725-2025-230-L,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降低事故风险。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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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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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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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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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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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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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