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发改投审〔2026〕2号
关于高堂镇高北村光伏+养殖产业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高堂镇高北村光伏+养殖产业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政府关于《关于审定2025年美丽圩镇建设入库项目(第十四批)的请示》的批复精神,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高堂镇高北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社入口生产用房屋屋顶上安装配套光伏设施(共:385㎡)。设置金属光伏棚,在光伏棚屋顶加装光伏组件,设置光伏发电系统。拟安装650Wp单晶硅光伏组件143块,装机容量约为100.1kWp,购置养殖孵化设备及配套,小孵化机10台,大孵化机6台,发电机180千瓦1台。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3个月。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105.1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5.27万元、设备采购费用55.6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26万元、预备费5.0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项目资金来源在上级专项资金或驻镇帮镇扶村资金补助中列支,不足部分由镇统筹解决。
七、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确保各个环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八、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环保、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高堂镇、****建设局、******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