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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元 | 1 个(盒) |
(一)服务期:本项目的服务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所有成交供应商合同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即58800.00元)。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市**区金开大道1239号2-1幢)。
(三)验收方式:
1.供应商配送的牛奶、面包需经采购人验收无误,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2.验收合格条件:数量、规格、品牌与采购合同一致。
3.产品保质期:供应商配送面包的送货日期不得超过生产日期的15天,配送牛奶送货时送货日期不超过生产日期1个月。
4.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5.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6.供应商负责产品运输、搬运。
7.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产品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和验收,并经需方确认。
8.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需方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9.需方有权委托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对于不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的产品将不予验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0.需方需要厂家对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供应商有义务通知厂家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11.产品包装材料归需方所有。
(一)若有破损、变味、发霉、漏液等影响食用的,供应商需自接到通知起1小时内进行调换。
(二)因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全部法律责任。
(三)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监管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食物中毒、违规违纪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拒付货款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造成的损失和后果一律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一)本项目进行单价限价(详见第二篇),本次供应商报价进行单价报价,所有产品根据供应商填报的单价据实结算,合同期内单价不调整,所报单价不得高于单价最高限价,可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注:供应商单价报价以“行采家平台﹒电子竞采”系统填报价格为准。
(二)报价包含本项目所需的采购成本、每次配送费用、税费等所有费用。
(一)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销售清单与采购人的收货单核对无误后,由供应商出****银行帐号,采购人在收到上述资料并审核无误后的2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结算费用。
(二)结算金额=∑[成交单价×实际采购数量]。本项目最终所有结算金额累计不超过58800.00元。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