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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有关要求,根据承诺制项目专家意见,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已符合相关规范、规定等要求,基本达到申报条件,同意按程序申报审批。
公示期限:自2026年1月4日8:30起至2026年01月15日18:00止,如对《****综合院区急诊楼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及方案编制单位反映。
1.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凌 联系电话:166****0111
2.方案编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净淼 联系电话:150****6304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