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 |
| 公开目录 |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4-12-26 |
| 文号 | 龙发改投资〔2024〕155号 | 浏览量 | |
| 主题词 | 其他 |
******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市**县2024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调整项目名称及建设规模的请示》(龙自然资发〔2024〕265号)文已收悉。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市**县2024年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于2024年6****发改局以(龙发改投资〔2024〕67号)文批复调整项目建议书。批复建设规模及内容为:规划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113户530人,其中,**镇户孔村沙子场15户64人、**镇大坪子村小坝地6户37人、**镇麦地汗弄组1户4人、**镇麦地大寨子(麦地一二三四组)3户15人,象达镇邦工村杨家寨83户384人、象达镇邦工村邦工组5户26人。项目估算总投资1695万元。建设年限为2024年8月至2026年6月。由于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申报政策要求及口径发生变化,以及搬迁规模有所变动,需再次对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及总投资等内容进行调整。经研究,结合实际情况,同意该项目再次调整项目名称、建设规模、投资估算后组织实施。
二、调整后项目名称:**省**市**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
三、调整后建设地点:****社区、户孔村及象达镇邦工村。
四、调整后的建设规模及内容: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118户544人,其中**镇户孔村沙子场组15户64人、****社区小坝地组7户40人,象达镇邦工村杨家寨组90户410人、象达镇邦工村邦工寨组6户30人。
五、调整后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59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六、调整后项目建设工期:2025年3月至2026年6月。
七、其他事项:项目法人、建设性质等其他内容按原项目建议书批复内容执行,不进行调整。
八、接文后,请严格按照调整后的建设规模及内容组织项目实施,执行建设标准,完善相关手续,严格工程建设管理和投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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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