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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改革局 |
| 公开目录 |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11-24 |
| 文号 | 龙发改社会〔2023〕332号 | 浏览量 | |
| 主题词 | 其他 |
****学校: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龙****幼儿园建设项目调整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及建设工期的请示》文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学校于2018年3月25****改革局以(龙发改社会〔2018〕119号)文批复项目建议书。批复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总建筑面积1520平方米。其中**三层框架结构活动及辅助用房一幢,建筑面积1320平方米,**一层框架结构食堂一幢,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一层框架结构厕所一幢,建筑面积80平方米及附属工程建设。建设时间为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由于项目建议书批复后,筹措到资金未到位,导致项目至今未能开工建设。通过多方争取,现争取到2023年省政府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350万元用于该项目建设,并于2023年9月下达到位,特决定启动项目建设。为进一步集约土地**,节约资金,现对原计划实施方案、建设布局及功能进行了优化设计,**一幢活动及辅助用房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既能满足教育教学和功能需求。拟同意对原项目建议书批复建设规模及内容、投资估算等进行调整。
二、调整后的建设规模及内容:**三层框架结构活动及辅助用房一幢,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
三、调整后的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7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学前教育发展专项金350万元及自筹。
四、调整后的建设工期:2023年12月至2024年11月。
五、其他事项:原项目批复的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等批复内容保持不变。
六、接文后,请严格按照调整后的建设规模及内容组织项目实施,执行建设标准,完善相关手续,严格工程建设管理和投资控制。
****改革局
2023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