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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589561B | 建设单位法人:刘** |
| 谢小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龙虎塘街道**河路以北、****公司以西、****公司以东(**河路66号) |
| ****工厂****中心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85-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19.993889 纬度: 31.883611 | ****机关:**国家****行政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3-18 |
| 常新政务环表常新政务环表〔2025〕5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589561B002W |
| 2025-05-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0 |
| 5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589561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589561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6112131 | 竣工时间:2025-09-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shownews.asp?id=1073 |
| 专用电子功能材料(电子级玻璃粉)的生产及半导体材料、光伏材料的研发(仅涉及小试) | 实际建设情况:专用电子功能材料(电子级玻璃粉)的生产及半导体材料、光伏材料的研发(仅涉及小试)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专用电子功能材料(电子级玻璃粉)300t/a的生产能力及半导体材料、光伏材料800批次/年的研发能力(仅涉及小试) | 实际建设情况:专用电子功能材料(电子级玻璃粉)300t/a的生产能力及半导体材料、光伏材料800批次/年的研发能力(仅涉及小试)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专用电子功能材料(电子级玻璃粉):拆袋、配料、混料、烧结、辊轧冷却、球磨、脱泡、检测、包装 无机材料研发:称重、配料、混料、烧结、辊轧冷却、球磨、脱泡、检测 有机材料研发:称重、搅拌、收料、检测 | 实际建设情况:专用电子功能材料(电子级玻璃粉):拆袋、配料、混料、烧结、辊轧冷却、球磨、脱泡、检测、包装 无机材料研发:称重、配料、混料、烧结、辊轧冷却、球磨、脱泡、检测 有机材料研发:称重、搅拌、收料、检测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配料、混料、烧结、辊轧冷却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水喷淋”装置处理,通过1根26m高排气筒DA005排放。行星磨、气流磨、过筛、包装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水喷淋”装置处理,通过1根26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烘干废气经烘箱内部密闭收集进入设备配套的“冷凝”预处理,经水环真空泵配套气液分离后的废气进入1套“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1根26m高排气筒DA007排放。研发过程中配料、混料、熔制、辊轧冷却、行星磨、气流磨、过筛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称重、搅拌、收料、检测、卧磨、擦拭废气分别收集后合并进入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以上废气合并通过1根26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废水:厂区内雨污分流,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粉尘处理喷淋废水、冷却塔强排水、初期雨水经污水处理装置(污水处理能力为2t/h,处理工艺:调节-初沉-缺氧-接触氧化-混凝沉淀-砂滤-炭滤-超滤-RO反渗透-蒸发)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用水、喷淋塔补充用水、冷却塔补充用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依托现有的污水排放口DW001接管****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后排入长江 噪声:隔声、距离衰减、合理布局 土壤或地下水: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措施;危废仓库应满足“四防”要求建设 固废: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2#厂房外东侧的车库内**的1座100m2的2#危废仓库;一般固废依托1#厂房外东侧现有的1座125m2的一般固废仓库暂存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本项目生产车间二层烧结、辊轧冷却粉尘分别由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过滤棉”装置处理,通过1根26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生产车间三层拆袋、配料、混料、烧结、辊轧冷却、行星磨、过筛粉尘分别收集后合并进入1套“布袋除尘+过滤棉”装置处理,通过1根26m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生产车间二层卧磨、擦拭废气由车间整体换风收集后进入1台“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26m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生产车间二层拆袋、配料、混料粉尘分别由集气罩收集,生产车间三层气流磨粉尘由车间整体换风收集,以上废气合并进入1套“布袋除尘+过滤棉”装置处理,通过1根26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生产车间二层行星磨、气流磨、过筛、包装粉尘由车间整体换风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过滤棉”装置处理,通过1根26m高的排气筒DA009排放;生产车间三层卧磨、烘干、称重、搅拌、收料、检测废气由车间整体换风收集后进入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26m高的排气筒DA010排放;生产车间二层烘干废气经烘箱内部密闭收集进入设备配套的“冷凝”预处理,经水环真空泵配套气液分离后的废气进入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26m高的排气筒DA011排放。 废水:厂区内雨污分流,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冷却塔强排水、初期雨水经污水处理装置(污水处理能力为2t/h,处理工艺:调节-沉淀池-超滤-好氧-MBR-活性炭过滤-RO反渗透-低温蒸发)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用水、冷却塔补充用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依托现有的污水排放口DW001接管****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后排入长江 噪声:隔声、距离衰减、合理布局 土壤或地下水: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措施;危废仓库应满足“四防”要求建设 固废: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2#厂房外东侧的车库内**的1座100m2的2#危废仓库;一般固废依托1#厂房外东侧现有的1座125m2的一般固废仓库暂存 |
| 由于场地布局等因素,原生产车间一层的拆袋、配料区调整至生产车间二层;项目各废气收集、排放走向根据实际建设情况调整,具体见图3-1;过滤棉对粉尘处理效果较好,粉尘处理装置选用“布袋除尘+过滤棉”替代“布袋除尘+水喷淋”,同时减少废水产生;废水处理装置的处理工艺调整,仍能满足本项目废水处理需求;喷淋塔取消,不再产生粉尘处理喷淋废水,无喷淋塔补充用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厂房外东南侧**1座130m3的2#事故应急池,与雨水管网连接,设有可控阀门;2#厂房各生产区域配套消防灭火设施;2#厂房外东南侧**1座3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用于收集初期雨水,设有可控阀门。 | 实际建设情况:2#厂房外东南侧**1座130m3的2#事故应急池,与雨水管网连接,设有可控阀门;2#厂房各生产区域配套消防灭火设施;2#厂房外东南侧**1座3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用于收集初期雨水,设有可控阀门。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888 | 0.264 | 1.152 | 0 | 0 | 1.152 | 0.264 | |
| 0.657 | 0.285 | 4.604 | 0 | 0 | 0.942 | 0.285 | |
| 0.091 | 0.045 | 0.401 | 0 | 0 | 0.136 | 0.045 | |
| 0.005 | 0.003 | 0.042 | 0 | 0 | 0.008 | 0.003 | |
| 0.098 | 0.054 | 0.576 | 0 | 0 | 0.152 | 0.05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067 | 0 | 1.374 | 0 | 0 | 0.067 | 0 | / |
| 0.559 | 0.088 | 2.591 | 0 | 0 | 0.647 | 0.088 | / |
| 1 | 厂区内雨污分流,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冷却塔强排水、初期雨水经污水处理装置(污水处理能力为2t/h,处理工艺:调节-沉淀池-超滤-好氧-MBR-活性炭过滤-RO反渗透-低温蒸发)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用水、冷却塔补充用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依托现有的污水排放口DW001接管****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后排入长江 | COD、SS、NH3-N、TP、TN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电子专用材料间接排放标准;动植物油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 厂区内雨污分流,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冷却塔强排水、初期雨水经污水处理装置(污水处理能力为2t/h,处理工艺:调节-沉淀池-超滤-好氧-MBR-活性炭过滤-RO反渗透-低温蒸发)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用水、冷却塔补充用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依托现有的污水排放口DW001接管****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后排入长江 | 正常工况 |
| 1 | 本项目生产车间二层烧结、辊轧冷却粉尘分别由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过滤棉”装置处理,通过1根26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生产车间三层拆袋、配料、混料、烧结、辊轧冷却、行星磨、过筛粉尘分别收集后合并进入1套“布袋除尘+过滤棉”装置处理,通过1根26m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生产车间二层卧磨、擦拭废气由车间整体换风收集后进入1台“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26m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生产车间二层拆袋、配料、混料粉尘分别由集气罩收集,生产车间三层气流磨粉尘由车间整体换风收集,以上废气合并进入1套“布袋除尘+过滤棉”装置处理,通过1根26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生产车间二层行星磨、气流磨、过筛、包装粉尘由车间整体换风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过滤棉”装置处理,通过1根26m高的排气筒DA009排放;生产车间三层卧磨由车间整体换风收集,称重、搅拌、收料、检测废气由通风橱收集,烘干废气经烘箱内部密闭收集进入设备配套的“冷凝”预处理,经水环真空泵配套气液分离后的废气后与卧磨、称重、搅拌、收料、检测废气合并进入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26m高的排气筒DA010排放;生产车间二层烘干废气经烘箱内部密闭收集进入设备配套的“冷凝”预处理,经水环真空泵配套气液分离后的废气进入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26m高的排气筒DA011排放。 | 排气筒DA005中铅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2标准,其余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 本项目生产车间二层烧结、辊轧冷却粉尘分别由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过滤棉”装置处理,通过1根26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生产车间三层拆袋、配料、混料、烧结、辊轧冷却、行星磨、过筛粉尘分别收集后合并进入1套“布袋除尘+过滤棉”装置处理,通过1根26m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生产车间二层卧磨、擦拭废气由车间整体换风收集后进入1台“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26m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生产车间二层拆袋、配料、混料粉尘分别由集气罩收集,生产车间三层气流磨粉尘由车间整体换风收集,以上废气合并进入1套“布袋除尘+过滤棉”装置处理,通过1根26m高的排气筒DA008排放;生产车间二层行星磨、气流磨、过筛、包装粉尘由车间整体换风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过滤棉”装置处理,通过1根26m高的排气筒DA009排放;生产车间三层卧磨由车间整体换风收集,称重、搅拌、收料、检测废气由通风橱收集,烘干废气经烘箱内部密闭收集进入设备配套的“冷凝”预处理,经水环真空泵配套气液分离后的废气后与卧磨、称重、搅拌、收料、检测废气合并进入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26m高的排气筒DA010排放;生产车间二层烘干废气经烘箱内部密闭收集进入设备配套的“冷凝”预处理,经水环真空泵配套气液分离后的废气进入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26m高的排气筒DA011排放。 | 正常工况 |
| 1 | 隔声、距离衰减、合理布局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 | 隔声、距离衰减、合理布局 | 正常工况 |
| 1 | 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2#厂房外东侧的车库内**的1座100m2的2#危废仓库;一般固废依托1#厂房外东侧现有的1座125m2的一般固废仓库暂存 | 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2#厂房外东侧的车库内**的1座100m2的2#危废仓库;一般固废依托1#厂房外东侧现有的1座125m2的一般固废仓库暂存 |
| 1 | 2#厂房外东南侧**1座130m3的2#事故应急池,与雨水管网连接,设有可控阀门;2#厂房各生产区域配套消防灭火设施;2#厂房外东南侧**1座3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用于收集初期雨水,设有可控阀门。 | 2#厂房外东南侧**1座130m3的2#事故应急池,与雨水管网连接,设有可控阀门;2#厂房各生产区域配套消防灭火设施;2#厂房外东南侧**1座3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用于收集初期雨水,设有可控阀门。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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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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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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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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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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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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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