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公司旭山路至330国道西线工程二期(涉铁路段工程)项目施工需要,我公司拟采购一批物资(清单如下表),请意向单位于2026年01月07日10点00分前登录铁建云链网(https://www.****.com/homeIndex)进行报名,并在2026年01月07日10点00分前上传资质及报价函。
一、物资需求表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WD01 |
围挡 |
3米长1.8米高,立柱间距3m |
国标 |
平方米 |
1350 |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产品认证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装卸车费、安装费、运杂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项目指定人员开具并签认的《材料进场验收单》中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
(1)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围挡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按施工进度每月20日进行对账入账,供方按双方确认的对账金额开具税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及时交由需方财务部门入账。
(3)支付比例:无预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关认证通过后两个月内支付70%货款,供货完成后3个月内支付95%,余款在供货完成6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在此合同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费用与服务费用,乙方进行承兑、贴现、背书的,由此产生的贴息费、服务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出票后,因乙方迟延接收或迟延兑付,导致票据未能签收或未能兑付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支付****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票据、供应链票据、其他数字化信用凭证。)
(4)供方须出具物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税票部分不能进行结算付款。
6.报价有效期: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织单位联系人:李思远 电话:027-****8521
邮箱:****@qq.com
需求单位联系人:王超 电话:151****5214
邮箱:****@qq.com
| 发布单位:****/**公司 |
| 发布时间:2026-01-04 |
| 投标截至时间:2026-01-07 1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