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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2026-01-04
| 项目名称 | ****科技城新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一期) | |||
| 建设地点 | 安昌河普明大桥至樊华大桥段(左岸)、草溪河至石桥铺大桥(右岸)沿线及普明大桥桥下空间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20540 | |
| 建设单位 | **高新****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宇 | |
| 联系人 | *丽 | 联系电话 | 180****4200 | |
| 项目投资(万元) | 4264 | 环保投资(万元) | 106 |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2-3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沿线健身及骑行绿道20540㎡进行改造,城市生态修复约43240㎡,改造提升海绵设施约25600㎡,群众公共休憩空间改造2000㎡,改造现有公共厕所1座,改造停车位 185个、充电桩 36 个,改造固定摊位 15个,改造公交站台1个,****租赁站3个,并完善适老适儿化设施、城市家具、标识标牌、雨水管网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 | 废水 生活污水 噪声 生态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多级沉淀、处理、净化措施后通过市政污****处理厂 有环保措施: 选取低噪声、低震动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避免夜间施工。 有环保措施: 施工扬尘采取搭建临时围墙、洒水、加盖篷布措施后通过安装除尘装置排放至大气中。 | |
| 承诺:**高新****公司 *宇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高新****公司, *宇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000000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