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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人****对资水**至芦林潭二级航道建设工程(**区段)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方案编制及报批技术服务(第二次)(YLHD-XJ20)进行公开询价,****委员会评审,此次询价共三家响应单位,其中:******公司、******公司、******公司询价文件技术服务期均不满足在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报告编制并取得自然**部门批复文件的要求,不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以上三家响应单位均不合格,本次询价作流标处理。
公示期为3天(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7日)。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间向询价人提出。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证明材料。
禁止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及渠道取得证明材料,阻碍询价活动正常进行,询价人将对恶意异议或投诉予以驳回并通报。
举报受理方式:
监督部门:****纪检部
地址:**省**市**区新姚南路196号
电话:0731-****3528 邮政编码:410004
邮箱:****@163.com
附件1:被废标的响应人名称、废标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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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