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建设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
3.验收生产概况:年产平板保护套30万个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纳入****处理厂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有组织废气:混料、射出成型工序经管道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
无组织废气:混料、射出成型工序废气加强车间抽排风后无组织排放。
3. 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选型;对厂房内各设备进行合理的布置;对生产设备做好隔声、减振等设施;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减少因机械磨损而增加的噪声,房间内配备隔声效果较好的门窗;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等措施进行降噪。
4. 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一般固废包括废塑料包装、废纸箱及废边角料,经分类收集后交**金晟****公司处理;本项目危废包括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及废空压机油桶,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处理。
5. 风险防范措施:
6. 本项目危废暂存间设置有效防止泄漏化学物质、消防废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拦截、收集设施,相关设施须符合防渗、防漏要求。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30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
联系人:陈家富
电话:136****2383
四、其他情况说明
暂无。
五、附件:验收报告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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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