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000吨高性能特种环氧树脂项目

审批
河北-沧州-吴桥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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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928MAC5A80BXE吴之中
吴之中******县
****开发区宋门园区纬二**侧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6000吨高性能特种环氧树脂项目****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C2651-C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县 ******县
经度:116.381111 纬度: 37.528333****审批局
2023-06-27
吴审批环书〔2023〕6号****0928MAC5A80BXE001P
2024-07-2610200
500****
****0928MAC5A80BXE**新创****公司
****0983MADYQC0J1K**新创****公司
****0983MADYQC0J1K2024-07-22
2025-04-162025-10-31
2025-12-052026-01-04
http://www.****.com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101 1.311 0 0 0.101 0.101
0 0.005 0.115 0 0 0.005 0.005
0 0 0 0 0 0 0
0 0.028 0.164 0 0 0.028 0.028
0 0 0 0 0 0 0 /
0 0 0.065 0 0 0 0 /
0 0.18 0.323 0 0 0.18 0.18 /
0 0.0144 0.032 0 0 0.014 0.014 /
0 0.1398 4.414 0 0 0.14 0.14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水治理设施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表3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要求同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和**县****公司进水指标要求 企业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先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再****处理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县****公司。生产****处理站经处理后排入**县****公司。 污水处理站中pH值范围6.6~6.8,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浓度值为27mg/L,氨氮最大日均浓度值为1.38mg/L,悬浮物最大日均浓度值为17mg/L,总磷最大日均浓度值为0.20mg/L,总氮最大日均浓度值为7.5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日均浓度值为8.6mg/L,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县****公司进水指标要求(pH值范围6.0~9.0(无量纲),化学需氧量≤400mg/L,氨氮≤35mg/L,悬浮物≤200mg/L,总磷≤4.0mg/L,总氮≤5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70mg/L);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未检出,环氧氯丙烷未检出,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2 中间接排放标准、表 3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要求(可吸附有机卤化物≤5.0mg/L,环氧氯丙烷≤0.02mg/L)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产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罐区及装卸废气治理设施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 2322-2016)表1中标准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生产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罐区及装卸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水喷淋+碱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 罐区、工艺废气、污水处理站DA001排气筒处理后排放废气甲醇未检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甲醇排放浓度≤190mg/m3,甲醇排放速率≤5.1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96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标准(非甲烷总烃≤60mg/m3);经检测,该工序净化器非甲烷总烃的去除效率未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石油化学工业最低去除效率97%的要求,根据标准要求在车间门口设置无组织监测点位;丙酮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86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的医药制造工业标准(丙酮≤60mg/m3);硫化氢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12kg/h,氨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20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846,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硫化氢≤0.33kg/h,氨≤4.9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2 锅炉废气治理设施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燃气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 锅炉DA002排气筒处理后排放废气颗粒物折算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9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折算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1mg/m3,烟气黑度<1级,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燃气锅炉排放限值(颗粒物≤5mg/m3,二氧化硫≤10mg/m3,氮氧化物≤50mg/m3,烟气黑度<1级)
3 化验室废气治理设施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标准 化验室废气经通风橱+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 化验室DA003排气筒处理后排放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70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标准(非甲烷总烃≤60mg/m3)
4 危废暂存间废气治理设施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标准 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采用集气装置+两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m排气筒(DA004)排放 危废暂存间DA004排气筒处理后排放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63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标准(非甲烷总烃≤60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治理设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声环境功能区 公司主要产噪源为机泵、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公司选用低噪声设备,以及对产噪设备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降低外排噪声 厂界南侧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9.7~65.5dB(A),夜间噪声监测结果为:47.9~49.9dB(A)《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其他厂界均为企业,不满足监测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导热油、废润滑油桶、化验室废液、釜残、污泥、废活性炭、生活垃圾。 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导热油、废润滑油桶、化验室废液、釜残、污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暂存、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处理 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导热油、废润滑油桶、化验室废液、釜残、污泥、废活性炭、生活垃圾。 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导热油、废润滑油桶、化验室废液、釜残、污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暂存、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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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环评文件中年产500吨3-乙基-3-环氧丙烷甲醇(TR101)生产设施布置在一车间,现场实际生产设施布置在二车间;危废库由丙类库南侧改至危险品库北侧。 环评文件中TR4720生产设备开环釜(共用氧化釜)为4台、二次脱溶接收罐(TR2103与TR4720共线)为2台,立式真空泵为2台,现场实际二次脱溶接收罐(共线)、立式真空泵均不再建设,TR4720生产设备开环釜(共用氧化釜)为6台(2台备用)。环评文件中空气储罐为1台,现场实际为2台;环评文件中未识别精馏塔、锅炉给水纯水制备设备,现场实际1台精馏塔、1套锅炉给水纯水制备设备。 环评文件中双氧水储罐为40m3,实际建设为42m3;环评中醋酸钠溶液储罐为40m3,实际建设为76m3;环评中醋酸水溶液储罐为40m3,实际建设为76m3,并调整为醋酸钠水溶液储罐;变更后储存能力增加23.1%。罐区污染物排放量不变。环评文件中为2个200m3消防水罐,实际为2个300m3消防水罐。 环评文件中生产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罐区及装卸废气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水喷淋+碱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现场实际为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单独采用集气装置+两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m排气筒(DA004)排放,生产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罐区及装卸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水喷淋+碱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其他建设内容基本与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中基本一致环评文件中年产500吨3-乙基-3-环氧丙烷甲醇(TR101)生产设施布置在一车间,现场实际生产设施布置在二车间;危废库由丙类库南侧改至危险品库北侧。 环评文件中TR4720生产设备开环釜(共用氧化釜)为4台、二次脱溶接收罐(TR2103与TR4720共线)为2台,立式真空泵为2台,现场实际二次脱溶接收罐(共线)、立式真空泵均不再建设,TR4720生产设备开环釜(共用氧化釜)为6台(2台备用)。环评文件中空气储罐为1台,现场实际为2台;环评文件中未识别精馏塔、锅炉给水纯水制备设备,现场实际1台精馏塔、1套锅炉给水纯水制备设备。 环评文件中双氧水储罐为40m3,实际建设为42m3;环评中醋酸钠溶液储罐为40m3,实际建设为76m3;环评中醋酸水溶液储罐为40m3,实际建设为76m3,并调整为醋酸钠水溶液储罐;变更后储存能力增加23.1%。罐区污染物排放量不变。环评文件中为2个200m3消防水罐,实际为2个300m3消防水罐。 环评文件中生产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罐区及装卸废气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水喷淋+碱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现场实际为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单独采用集气装置+两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m排气筒(DA004)排放,生产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罐区及装卸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水喷淋+碱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其他建设内容基本与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中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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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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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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