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皇岛市主城区至北戴河区供热管道互联互通改造提升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的批复公示(2026-01-04)

审批
河北-秦皇岛-海港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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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主**至**区供热管道互联互通改造提升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的批复公示 (2026-01-04)
时间:2026-01-04

关于**市主**至**区供热管道互联互通改造提升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的批复

秦皇****公司:

你单位申报的《**市主**至**区供热管道互联互通改造提升工程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形成了专家评审意见(见《评价报告》内),编制单位对《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一级供热管网8.406km(供回水管道总长度)、管径DN800-DN1400;改造二级供热管网11.492km(供回水管道总长度);改造热力站23座(主要为更换换热器、循环泵、除污器、电气柜、仪表柜等),更换68座阀门井及配套直埋球阀。供热管道需在汤河河道桩号1+645处和小汤河河道桩号0+665处穿越河道,为确保防洪安全,依法对本项目进行防洪评价是必要的。

二、该供热管道穿越汤河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穿越小汤河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 50201-2014)的规定及相关行业规范的要求。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中设计洪水、水力计算方法及成果。

四、基本同意该供热管道涉河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后的《评价报告》不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五、基本同意《评价报告》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堤岸防护等水利工程应由具备相应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设计。

六、该涉河工程应在非汛期施工,确保行洪安全。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清除河道内施工垃圾,保证河道行洪畅通。

七、该工程建设不能影响第三方水事权益。项目建成后,项目运行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管理,确保防洪安全。

八、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将批准文件和施工安排等报市及相关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工程建设期及运行期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有市级及相关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三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附件:**市主**至**区供热管道互联互通改造提升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

****审批局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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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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