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承接2026年度柴桑区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任务申报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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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承接2026年度**区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任务申报工作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区就业技能培训及创业培训工作,让优质的培训机构参与职业培训,促进职业培训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中心**范围内各职业培训机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开展承接2026年度**区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任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承接项目

1.项目内容

(1)就业技能培训:围绕发展传统制造业、服务业、新就业形态等,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结合《******保障厅关于发布的通知》(赣人社字〔2024〕251号)、《****信息化局 ****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的通知》(九工信字〔2025〕27号)文件精神。

(2)创业培训:包括GYB培训、SYB培训、GYB+SYB培训、IYB培训、网络创业培训(电商直播方向)等。

(3)针对**区范围内的脱贫户、监测户、城镇困难人员、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

2.培训对象:符合******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赣人社发〔2019〕3号)、《******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22〕30号)等文件中要求的人员。

3.培训技术要求及补贴标准:按照中就培发〔2018〕2号、中就培函〔2025〕62号、赣人社发〔2019〕3号、赣人社发〔2022〕30号等文件标准执行。

4.培训完成时间:2026年10月底之前完成。

5.补贴方式:直补培训机构。

二、申报条件

1.具有**市城****保障部门批准的职业培训办学许可;具有****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资质。以上培训机构需在****社会保障局备案登记。

2.具有满足职业培训教学要求的标准化场地、设施和设备;

3.具有远程监控和储存视频设备,且每期班通过后台能查看到监控;

4.具有满足培训任务需要的专职师资和教管人员;

5.建立良好的就业协作机制,可为参训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并有稳定的推荐就业渠道;

6.具备完整的课程体系,包括优化的课程设计,在“创业十步法”的基础课程内容上,增加亮点内容;

7.具有独立财务核算,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财务制度健全,能出具有效票据;

8.申报单位申报成功后,培训结束后1年之内需做到参与补贴性培训学员培训后就业跟踪信息动态更新,并同步**省职业培训管理平台(是否就业和就业去向处)进行更新。(见附件4:)

9.具有规范的内部管理,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违反培训法律法规被处罚记录,无违规收费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社会影响的举报投诉等。

10.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且2025年已获得**区培训任务申报资格的培训机构,结合当年完成培训任务情况较好的(保质保量)给予一定的加分,在分配培训任务时优先考虑。

三、申报材料

1.《任务申报表》(附件1);

2.《申报机构专职人员花名册》(附件2);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4.申报机构资质材料;

5.符合条件的场所、设施证明材料;

6.符合要求的培训项目教学计划和大纲、使用教材等;

7.相对稳定的校企**关系证明材料;(请各申报创业培训机构将材料统一胶装成册)。

四、任务申报工作安排

1.申报:截至1月12日。结合自身办学力量,符合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可自行申报。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必须于2026年1月12日17时之前送至****职业培训管理股(**区庐**路22号人社大楼508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全部材料申报的,视为放弃申报任务。

2.评审:1月14日-1月16日。****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评委(不少于3人),组成专家评审组,按照“材料审核为主,实地考察为辅”的形式,对有必要现场核实的材料予以实地考察,最终由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机构的承接综合能力形成综合评审意见。

3.公示:1月16****中心培训股根据专家评审组的综合评审意见,按照分数择优排序,提出拟承接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名单,****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4.确认:1月21日前。公示完成后,确认具有资格的培训机构名单。

五、日常监督管理

已承接了培训任务的职业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任务:

1.不按照中就培发〔2018〕2号、中就培函〔2025〕62号文件要求办班的;

2.将培训任务委托、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

3.管理混乱、违规收费、投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4.弄虚作假,骗取培训经费补贴的;

5.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联系人:魏丽华 明静婷

联系电话:0792-****030

附件: 1.任务申报表;

2.申报机构专职人员花名册;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培训后续跟踪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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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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