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南极维康实验室建设项目

审批
山东-青岛-城阳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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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项目名称: ****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区上马街道凤锦路6号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公示时间: 2026年01月04日 至 2026年01月09日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180.05m2,建筑面积180.05m2。项目为面****实验室,主要为食品蛋白质、脂肪、水分、灰分、磷脂、酸价、脂肪酸(EPA/DHA)、虾青素、辅酶Q10等含量的检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试剂配制、分析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实验废气,经万向罩收集汇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2米高排气筒P1排放。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标准。VOCs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标准。(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实验器皿清洗废水与职工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处理厂处理排放。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中三级标准,该标准未做规定的因****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定噪声源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声功能区标准要求。(四)严格落实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外包装材料、未沾染危险废物的一次性实验耗材、废样品等一般工业固废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妥善处置;沾染毒害性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及一次性实验耗材、实验废液、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危废间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版)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加强各类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避免产生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按规定使用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五)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严格操作管理,控制事故风险,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六)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的相关规定,规范设置监测孔、监测平台和环保图形标志,制定监测计划并自行监测,按规定公示监测结果。(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 0532-****8084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市**区**路197号
邮政编码: 266109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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