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文号:黑自然交示字〔2026〕0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等相关规定,****接受****委托,对**省**市**县鹤**双泉村**建筑用花岗岩一号矿体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人/竞得人
名称:****
场所:**省**市**县****粮库****中心检验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21MAEA6M1K4Y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19日
地点:****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省**市**县鹤**双泉村**建筑用花岗岩一号矿体采矿权
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
地理位置:**省**市**县鹤**双泉村
面积:0.0773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 序号 | X | Y |
| 1 | ****714.35 | ****3262.74 |
| 2 | ****567.09 | ****3103.70 |
| 3 | ****287.26 | ****3376.34 |
| 4 | ****358.28 | ****3481.85 |
| 5 | ****515.31 | ****3432.33 |
| 274 | 174 |
**储量:388.16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274米至174米
**开发利用情况:新设采矿权,未开发。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计提(或预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土地复垦费等相关费用,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相关义务。
拟出让年限:9.22年
起始价:506.88万元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3018.88万元
缴纳时间:在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之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缴纳方式:一次性支付
五、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的时限
根据《矿业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16日
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联系电话:155****7148。
本公示在自然**部网站、****政府网站、****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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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