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湟水河流域(湟源县段)重点支流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

审批
青海-西宁-湟源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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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信息
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主席令第二十二号,2014年4月24日主席令第九号修改) 《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7月2日主席令第七十七号,2016年7月2日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修改,2018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二十四号修改) 《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主席令第十二号,2017年6月27日主席令第七十号修改) 《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9月5日第57号,2018年10月26日主席令第十六号修正) 《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主席令第七十七号,2018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二十四号修正) 《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主席令第五十八号,2016年11月7日主席令第五十七号修正) 《中华人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08月23****人大常委会令第九号,2017年11月4日主席令第八十一号修正)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53号,2017年7月16日国务院令第682号修订) 《中华人民**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1990年06月25日国务院令第62号,2018年03月19日国务院令第698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6月29日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 《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2018年4月28日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 《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六号) 《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主席令第八号)
审批单位 ****环境局
法定时限(工作日) 60 承诺时限(工作日) 20
办结时间 2025-12-26
评价信息
评价人 湟*********心 满意度
评价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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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 2026-01-04 01:00:00
评价内容 默认好评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省湟水河流域(**县段)重点支流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
项目代码 **** 项目建设地点 630****00000
项目金额(万元) 13920.58 项目所属行业 水利
项目建设性质 ** 项目申报时间 2024-08-07
项目详细建设地点 **县寺寨河、胡丹河、拉拉河、波航河、纳隆沟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是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贯彻“守、退、补”的思想,对划定的缓冲带生态结构进行优化,采取地形整理、灌草结合方式修复生态缓冲带16.65公顷;在寺寨河、胡丹河、纳隆沟密集区,建设生态缓冲带污染截留工程12.79公顷,植草沟面积1.92公顷,隔离面源污染入河。二是河岸缓冲带保护工程。在波航河、拉拉河有关河段,通过警示牌封育、管护员巡查等措施强化河岸缓冲带保护,设立警示牌19个,保护缓冲带面积约36公顷,并收集优质种植用于生态缓冲带修复。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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