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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检验外送项目(第三次)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 发布时间: 2026-01-04
一 、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医学检验外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医学检验外送项目002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市**新区文汇街19号15栋一层、二层、302室
中标(成交)金额:55(%)
评审总得分:80.3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医学检验外送项目002包
服务类
名称:****医学检验外送项目(C****0000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服务范围:为****医学检验外送项目002包所有服务项目提供服务。
服务要求:响应002包服务需求及商务需求: 1、为满足多样化的临床需求,在保证检验质量的前提下,供应商应提供维生素及微量元素项目微量血检测的免费技术升级服务。 2、供应商配备专门的物流团队,负责派专职人员每周6次进行样本接收、冷链转运,转运标本时须提供全程冷链运输(冷藏4-8℃),有温控记录,同时样品运输符合国家生物安全规定要求,并可以实时追踪标本运输状态。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被检测样本的检测结果真实,按照医学检验质量控制要求保障数据准确。即保证按国家检验技术规范进行样本检测,并对样本的检验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4、如因供应商检测结果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产生医疗争议,由此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医疗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5、检验结果质量及责任要求:供应商承担的分析前质控其中包括样本的标识、预处理和存储和运输。其中包括样品标识的清晰、唯一、正确。运送加测样本时应按照有关规定严密包装,样本运输时符合国家生物安全规定等。供应商收取样本后,应对样本负责,若样本丢失、损坏及报告误诊,漏诊、室间质评不达标等服务商原因所引起的纠纷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6、供****医疗机构所提供样本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受检者信息登记内容只作为供应商该项检测信息留存工具,不用于其他任何用途;不以任何形式向外出借、出售、透漏相关信息。 7、检测结果在样本采集后按照双方协定时间发送报告,并将已检测样本按照《临床检验样本转运及保存规范化专家共识(2023)》中的时限进行保存;在保存期满后,供应商应将检测样本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销毁,如供应商未将检测样本予以销毁,造成样本流弊,由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报告返回方式:为更好服务临床和患者,须至少提供2种报告单返回方式: (1)纸质报告单每日收样本时配送; (2)网上查询; 9、采购人与供应商建立数据传输接口,供应商将检测结果通过互联网数据接口提交给采购人。供应商需提供信息接口对接,如产生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年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辽财采【2017】603号文件执行。 验收程序:按辽财采【2017】603号文件执行。 验收报告:按辽财采【2017】603号文件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晓曼、赵地、王英彬、兰艳红(包组编号:002)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医学检验外送项目002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差额累进法计费,根据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预算额为计算基数。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6,2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中华路74号
联系方式:0418-****4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四合大街365-1门
联系方式:0418-****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女士
电 话:0418-****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