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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有 效 性 | |
| 发文机关 | ****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年12月30日 |
| 标 题 | ****政府****政府关于**县2024年度第二批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和征收土地批复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宛政土〔2025〕202号 | 发布时间 | 2026年01月04日 |
****政府:
省政府豫政土〔2025〕804号文件批复,同意你县2024年度第二批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建新区面积0.4555公顷,其中农用地0.4555公顷(耕地0.4555公顷);拆旧区使用2019年8月通过市级平****基地复垦券(B类)0.4555公顷(其中:耕地0.4555公顷)。
同意你县征收集体农用地0.4555公顷(耕地0.4555公顷),作为**县2024年度第二批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用地。你县要在项目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部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依规备案,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拆旧区后期管护,确保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坚决遏制拆旧区复垦后的耕地“非农化”、严控“非粮化”,并切实做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工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在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你县要依据批复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及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实施供地。市自然**和规划部门做好指导、监督工作。
****政府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