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行政许可 |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
| **** | 成文日期:||
| 废止日期: | ||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批复 | |
| 生命周期: | ||
| 发文日期: | 2026-01-04 09:48 | |
| ****关于**市油坝乡至**县**镇皖河大桥(小市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 ||
****运输局:
你局报送的《**市油坝乡至**县**镇皖河大桥(小市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建设**市油坝乡至**县**镇跨皖水桥梁工程小市桥。
所报涉河建设方案:拟建小市桥跨皖水,左岸位于**县**镇,右岸位于**市油坝乡,坐标为X=****420.4396,Y=465519.4567)(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下同)。皖水河道管理范围内布置1#-8#共8组桥墩,桥梁全长256m。桥梁轴线与河道夹角90°,桥墩顺水流分布。**桥梁防洪标准50年一遇,采用(1×20+7×30+1×20)m预应力砼小箱梁,按单幅桥设计,桥梁全长256.0m;桥梁横断面布置:0.75m(护栏+侧向宽度)+2×3.5m行车道+0.75m(护栏+侧向宽度),全宽8.5m。下部结构桥台采用U型桥台,桥墩采用双柱式墩,墩柱直径1.3m,桩基础均按摩擦桩设计。
二、原则同意******公司编制《**市油坝乡至**县**镇皖河大桥(小市桥)**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主要包括堤防达标建设、堤防加培帮厚、堤身防护、渠系恢复、堤防监测等。
你公司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进行专项设计,报我局审查后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应严格按照水利行业相关规程规范实施。实施完成后,你公司应整理相关资料,组织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专项验收。
三、本项目按照属地****水利局、****水利局进行现场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批建不符等违法违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
四、桥梁基础及下部结构不得在汛期施工。汛前应拆除河道内临时阻水构筑物或建材,搬离滩地上的施工营地和预制构件等,恢复行洪能力,及时拆除施工便道。不得将现状防汛道路作为施工专用道路,如造成破坏,需按原状水平恢复。防汛期间,应清除防汛道路上的临时障碍物,以保证防汛通道畅通。
五、本工程应无条件服从河道治理、防洪抢险和管理需要,建设单位应承担相应岸线段的维修、防汛任务等。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及时清理施工垃圾。本工程若涉及交通、资规、生态环境等部门或砂石等其他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建设单位应征得其同意,达成协议。
六、本工程的施工方案须报经**市、****水利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开工。工程施工放样时,建设单位应邀请**市、****水利局派员检查、验线。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影响防洪等问题,应及时纠正。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清理现场;邀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竣工验收并将验收资料备案,通过验收方可启用。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核准,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在有效期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