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机场飞行区APU替代设施维保项目询比公告
1.询比条件
****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机场飞行区APU替代设施维保项目(以下称“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合格的参选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公司**机场飞行区APU替代设施维保项目
2.2项目编号:JYZX-ZB-ZB-2025-00327
2.3询比范围:负责**机场飞行区航空地井提升装置、静变电源设备、高压新风机组等设备的季度维保、故障维修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5最高限价:人民币363.13万元(含税)
2.6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2.7其他:/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响应主体: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财务要求:提供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报告,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公章)或响应文件递交****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标书代写
注:****银行资信证明,如载明“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资信证明原件需装订入响应文件正本中,资信证明复印件装订入响应文件副本中;银行资信证明应****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3)业绩要求:自2022年6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同金额在60万元及以上维保业绩案例,服务内容需包含航空地井提升装置或静变电源维保。(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果合同关键页无法体现评审指标时,供应商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2022年6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日止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查询的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近一年(2024年12月至2025年11月)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参选人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参选人公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响应;
3.3对曾在****项目中标、中选后,存在因中标、中选人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等行为,并给****造成损失的供应商,以及被列入采购人黑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评。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领取方式:线上购买,参选人需将以下购买询比文件所须携带的资料的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63.com,邮箱主题为项目名称+参选人单位名称,邮件正文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验证通过后购买询比文件。
4.2 购买询比文件时间: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时间)
4.3 询比文件售价:500元。
购买询比文件所须携带的资料包括:(1)参选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参选人公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公章。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标书代写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15日9时0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方式及地点:**市**区航安路18号****237会议室 。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询比时间及地点
询比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询比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 **市**区航安路18号
联系人:梁女士
电 话:010-****5663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2号楼6层
联 系 人:李骞、黄义峰、韩志宇、赵瑞华、刘海涛
电 话:010-****0418、180****9385
邮 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