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位于**市东部新区北面长新塘内,本次项目总投资1735.97万元,对原二期项目3#炉进行技改,技改后3#炉处理能力为“700吨/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干化污泥)”,其中干化污泥来自“年处理85000吨污泥技改项目”产生的干化污泥,同时对原烟气系统进行改造,改造后提升为“SNCR炉内脱硝+预除尘+冷萃塔+干法喷射(消石灰)+干法喷射(碳酸氢钠)+活性炭吸附+圆形布袋除尘+低温SCR脱硝的组合工艺”,以满足《**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
二、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具体见下表。
| 所属镇区 | 保护目标名称 | 坐标/°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最近距离/(约)m | |
| X | Y | |||||||
| **市**镇 | 东片社区 | 121°35′42.939″ | 28°28′42.295″ | 居住区 | 人群 | 环境空气二类区 | 北 | 900 |
| 东片居 | 121°34′11.411″, | 28°28′27.825″ | 居住区 | 人群 | 西 | 2370 | ||
| 五百屿村 | 121°36′33.154″ | 28°28′17.103″ | 居住区 | 人群 | 东北 | 800 | ||
| 雨伞村 | 121°36′32.007″ | 28°28′37.183″ | 居住区 | 人群 | 东北 | 1220 | ||
| **区金** | 白果村 | 121°37′3.300″ | 28°28′59.753″ | 居住区 | 人群 | 东北 | 2100 | |
| 海胜村 | 121°37′20.953″ | 28°27′55.261″ | 居住区 | 人群 | 东 | 2220 | ||
| 游艇小镇规划居住用地 | 121°35′55.308″ | 28°29′29.863″ | 居住区 | 人群 | 北 | 2400 | ||
三、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项目废水主要来自垃圾渗滤液、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车间和垃圾卸料平台冲洗废水、净水系统排水、初期雨水以及生活污水等,生产废水经“预处理→A/O→MBR→芬顿→臭氧催化氧化”处理达标,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垃圾焚烧烟气、垃圾库和卸料大厅恶臭气体、硝酸逃逸氨气等。根据预测,项目产生的各废气污染物经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均实现达标。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的运行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一定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实现达标,厂界噪声基本可以维持功能区要求。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垃圾焚烧飞灰、垃圾焚烧炉渣、废弃除尘布袋、废机油、废液压油、废膜、SCR废催化剂、废水处理污泥及生活垃圾等,项目固废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可以实现零排放。
四、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
(1)实行雨污分流制;生产废水经“预处理→A/O→MBR→芬顿→臭氧催化氧化”处理达标,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2)突发环境污染影响事故发生时,事故废水接入事故应急池,事故结束后对事故废水进行检测,根据水质情况,分质、分量进入污水站处理,达标纳管。
(3)根据省、市环保局的有关要求,废水处理达标后,企业生产厂区只能设置一个排放口,排放口需设置专门的废水采样口,并设立明显标志,且应规范化设置。
2.废气
(1)垃圾焚烧烟气经“SNCR炉内脱硝+预除尘+冷萃塔+干法喷射(消石灰)+干法喷射(碳酸氢钠)+活性炭吸附+圆形布袋除尘+低温SCR脱硝的组合工艺”处理,最终经1根80m排气筒排放(与一期原有80m双束式烟囱合并为集束式烟囱);(2)垃圾库房、垃圾输送系统密闭设计,恶臭气体利用焚烧炉一次风机抽取后,作为炉助燃空气送入焚烧炉焚烧。在焚烧炉停炉情况下,垃圾库臭气通过等离子体臭气净化装置过滤除臭后达标排放;(3****处理站产生恶臭污染物的建(构)筑物均加盖进行防臭,将臭气通过引风机引至焚烧炉作为焚烧炉一次风焚烧处置;(4)飞灰、熟石灰粉等通过管道输送,灰库和石灰石仓设有布袋除尘,防止冒灰和保证储存库内微负压;(5)做好废气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维管及台账。
3.固废
(1)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转移须实行转移联单制。临时堆场应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并作防渗和防雨处理,以免二次污染。(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公司,不得露天堆放,做好防雨防渗;(3)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噪声
(1)新增设备在选型、订货时应优先考虑选用优质低噪设备,在源强上减少噪声的影响;(2)噪声较大的设备需设置混凝土减振基础,并尽量安装于厂房中央;(3)合理安排好高噪声设备的运转时间,加强车间内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加强员工环保意识,防止人为噪声影响。
五、 环境影响初步结论
项目符合**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区域规划环评要求,符合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项目在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内,符合“三区三线”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 对象、范围及期限
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内单位或所在地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来电方式向相关单位资讯或索取环评相关信息(保密部分除外)。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 电话
2. 书面(来信、来函等)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 审批部门 |
| ******公司,联系电话:0571-****1201 | ****,联系电话0576-****9882-8007 | ****环境局,联系电话:0576-****9793 |
公示单位:****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