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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2026年市政污水设施抢修工程”招投标活动及复核的通知
致各相关投标人:
一、2026年市政污水设施抢修工程于2025年12月30日完成开、评标全部流程,并于2025年12月31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在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关于本项目的异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现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停本项目后续所有招投标活动。标书代写
二、现对异****委员会进行复核确认,地点: **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市**区龙桥街道荔**大道龙兴路(路口)二楼),复核时间:2026年1月5日9点30分。
特此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