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发文单位:****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8月01日 |
| 标 题:**县大********社水产养殖项目取水许可证准予核发行政许可决定书 | |
| 发文字号:**审批〔2025〕84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1日 |
| 效力状态: | |
**县大********社:
你公司申请的取水许可证核发事项,我局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对项目的取水、退水、用水计量设施进行了现场核验,经验收合格,现决定核发取水许可证,编号为:****,取水权人为:**县大********社,年取水许可量为7.36万m3,有效期从2025年8月1日至2028年7月31日。根据有关规定,取水许可证采用电子证照,不再发放纸质取水许可证,用水单位可自行打印,电子证照与纸质取水许可证具有同等效力。
请你公司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壮族自治区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办法》等法规规定,加强取水、节水和退水管理,完善取水计量台账,按季度报送取水情况,依法缴纳水**费,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下次延续取水许可申请,请于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提出申请。
****水利局
2025年8月1日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