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商物流产业园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21号路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本工程于2025年12月31日****交易中心开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蕉****南路92****政府办公楼新12层 联系人:黄巧施 电 话:177****5903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省**市龙威经贸大厦3幢1612 联系人: 范秋菊、范贵贵、张标明 电 话: 0593-****251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电商物流产业园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21号路工程(监理) 三、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无 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334262 元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相关工程监理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300个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 五、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马延军、中华人民**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1163 六、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王健、曹远娥、姜华、严辉、高来齐 八、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九、公示其他内容 1、撤销投标的投标人:****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公司、 ******公司;2、中标人名称:****,中标金额:334262元;3、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当符合《关于印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的通知》(闽建〔2017〕9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4、根据****委员会关于印发《**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5、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00个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6、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市****建设局,地址为:****广场,联系电话:0593-****128。 十、公示时间 2026年1月4日 至 2026年1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