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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县年产10000t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县年产10000t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
(2)地点:**省**市****社区九老组34号
(3)建设单位:****
(4)建设内容:项目占地2863m2,建成后项目组成包括:生产加工区、原料堆场、成品隔间、绿化设施等;建成后员工共计10人,厂区不提供食宿,项目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年产10000t生物质燃料。
(5)现将验收文本(公示稿)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6)联系电话:132****2747